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12.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张国桉先生的通知 ,获悉张国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补充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
一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张国桉先生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和 2017 年 3 月 23 日将其持有的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470,000 股股份和 6,520,000 股股份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初始交易日分别为 2017 年 3 月 7 日和 2017 年 3 月 23 日 ,购回交易日分别为 2018 年 3 月 7 日和 2018 年 3 月 23 日 ,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 ,不能转让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和 2017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015) 。
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相关约定 ,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增加质押物 ,2017 年 12 月 6 日 ,张国桉先生将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 530,000 股股份和 880,000 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补充质押股票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 年 12 月 6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补充质押股票不会影响张国桉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表决权及投票权的转移 。
三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国桉先生共持有公司 114,965,217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5.59% ;其中累计质押股份 83,422,000 股 ,占张国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2.56%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7% 。
特此公告 。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