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8.1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 :股权激励计划》和《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李斌先生和李鹏龙先生已经离职 ,且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 ,因此公司对已经授予该两名原激励对象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 :股权激励计划》和《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