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公告
2018.12.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2 月 2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40 号) 。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 ,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
西安ROR体育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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